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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
根据省教育厅黑教学办[2005]108号文件,为做好200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教育厅拟定于2005年11月底召开2006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为配合省厅做好大会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报送2006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需求信息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制度。当前毕业生就业难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信息匮乏,毕业生没有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同时用人单位也缺乏毕业生的择业信息。因此,必须完善信息登记制度。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认真做好需求信息的调查、统计、填报工作。对于报送需求计划的用人单位实行登记注册管理,只有注册的用人单位方能到学校或参加供需见面会与毕业生签订协议和接收毕业生。
二、要认真报送2006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各单位应按照附件所列基本信息项认真填报,务于2005年10月30日前报送我局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并以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mdj-zhj@163.com,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为了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过期补报无效。如无需求,也必须加盖公章后报送空白表。
三、各单位上报的需求信息我们将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在“就业网”上发布,并分类汇编成册向学校、学生及社会公布。
四、驻牡中省直单位接收毕业生,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同时,必须报送当地人事部门备案。无论那种计划接收的毕业生,都不能与本件精神相悖。中省直单位原则上应接收本地生源的毕业生,接收外地生源的长线专业和中专毕业生,须事先征得当地人事部门的同意,并以此作为办理户口关系的依据。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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