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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
为做好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我市定于10-12月份采集用人单位2007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认真做好需求信息的调查、统计、填报工作。现就报送需求信息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制度。来注册的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在工商局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本单位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缴纳劳动保险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和需求信息的真实性。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特别是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合法权益。
二、要认真报送2007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各单位应按照附件所列基本信息项认真填报,务于2006年10月30日前报送我局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并以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mdj-zhj@163.com,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为了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过期补报无效。如无需求,也必须加盖公章后报送空白表。只有注册的用人单位方能到学校或参加供需见面会与毕业生签订协议和接收毕业生。
三、各单位上报的需求信息我们将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并以此作为接收毕业生的依据。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经市人事局批准、盖章,否则按照“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处理。经审查合格的单位还可以自行在“牡丹江专家和毕业生信息网(www.mdjob.gov.cn)”上发布信息。
四、驻牡中省直单位接收毕业生,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同时,必须报送当地人事部门备案。无论那种计划接收的毕业生,都不能与本件精神相悖。中省直单位原则上应接收本地生源的毕业生,接收外地生源的长线专业和中专毕业生,须事先征得当地人事部门的同意,并以此作为办理户口关系的依据。
附:牡丹江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登记表(见www.mdjob.gov.cn/down.asp)
牡丹江市人事局
200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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